关于我们


兰州文理学院合作交流处(校友办公室)是学校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乡村振兴及校友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服务部门。负责学校国内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政合作、校校合作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帮扶工作。负责校友会相关工作。负责外教招聘与管理、教师出国及赴港澳台手续的办理、学生出国(境)留学和国外实习、外事访问、来访接待和翻译、文化交流和外国专家引智、国际项目等涉外工作。负责留学生的招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一、国内合作交流科

1.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国内合作交流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学校对外合作布局;统筹管理并规范全校对外合作事宜,维护学校对外合作各项合法权益。

2.代表学校开展国内对外交流合作的联络工作,负责校级层面合作项目的接洽工作,组织指导学校二级单位开展国内交流与项目合作。

3.负责学校与地方、企业、高校(院所)及其他社会团体合作协议起草,牵头组织校级合作协议签订工作,并推动合作协议的落实。

4.负责学校校友办公室和校友会日常管理,负责对学院校友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考核,推动各学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有序推进校友工作。

5.负责承担校友联络服务工作,开发校友资源,积极争取校友对母校办学的支持;促进校友与母校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校友和母校事业共同发展。

6.负责策划、组织、协调学校各类捐赠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和院系两级捐赠筹资体系,广泛联系、吸收社会捐赠,推进各类捐赠与资金项目落实和管理。

7.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国际交流合作科

1.负责学校与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起草、签订合作协议,并督促实施。

2.负责或协助办理来访外宾的邀请手续。负责并协调组织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3.负责学校主(承)办国际会议和国际培训班相关手续的报批、组织和协调工作。

4.负责中外教育合作项目来华留学生的招收和管理工作。协助相关学院招收和管理其他来华留学生。

5.负责组织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推广项目人选的推荐申报及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办理学校因公出国(境)组(参)团及个人出访的报批和派出等手续,并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涉外咨询和服务。

7.负责外专(外教)的聘请、报批、入境等事宜。协助相关学院和部门做好外专(外教)的教学安排、安全保卫、日常管理和生活服务等工作。

8.负责拟定学校外事工作规划、年度聘请外专(外教)计划、出国(境)计划和其他外事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10.负责学校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5年7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