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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部分教师和管理干部赴香港研修的通知

日期:2017-11-21   |  来源:合作交流处(校友办公室)   |  浏览:987 次

关于选派部分教师和管理干部

赴香港研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的转型提升和发展,学习和借鉴香港新闻传媒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发展与创新的做法和经验,提升教师和管理干部应用型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能力,学校将选派第一批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赴香港研修,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兰州文理学院文化传媒学科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

二、时    间:20171211日―15

三、项目承办:香港大公国际传媒学院

四、选派人数:18

五、选派范围:文化、传媒、艺术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

六、名额分派:新闻传播学院2名、数字媒体技术学院2名、传媒工程学院2名、文学院2名、美术学院2名、音乐舞蹈学院2名、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外语学院1名、体育学院1名,有关部门3名。

 

七、报名条件

1.热爱岗位工作,近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具有较为突出的贡献;

2.从事工作、研究领域与研修主题相符,为文化、传媒、艺术等学科专业建设带头人;

3.近三年未参加出国(出境)访问、培训的教师和管理干部;

4.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项目要求及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5.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的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

八、工作安排

11121日至1123日,本人自愿报名,经单位、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本单位、部门报名表(见附件)统一报外事办;

2112426日,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外事办研究确定人选并报请学校审核批准;

31127日后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九、培训要求

1.确定的研修人员要提前备课,做到“带着问题研修,带着成果回来”;

2.确定的研修人员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按相关规定调课,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高级研修班研修结束1个月内要向学校书面报告研修成果;

4.高级研修班学员在研修结束15日内向外事办提交书面研修成果,并做一次学术报告。

十、费用情况

办理港澳通行证费用、研修费、保险费用、往返交通费、在港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学校承担。行李托运费、超重费及因个人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十一、其他

1.人员确定后,即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2.其他未尽事宜,由外事办与大公国际传媒学院协商确定后及时通知并组织教师办理。

 

附件:兰州文理学院文化传媒学科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高级

研修班报名表

 

 

 

兰州文理学院

20171121

 

 

 

 

 

附件



兰州文理学院文化传媒学科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

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邮箱号


身份证号


本人

意见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赴香港研修,自觉遵守项目规定,在外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学校及大公国际传媒学院统一要求和管理。承担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任。

 

                      签字:

                      日期:

单位

部门

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如没有请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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