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根据《甘肃省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做好本部门教职工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我校教职工拟于2020年度出国(境)从事国际学术交流、开展合作研究、境外讲学或参加国际会议、教育教学交流等各类因公临时(三个月或90天以内)出国(境)任务的,均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二)各单位应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安排出访任务,出访必须有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
(三)各单位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外方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与出访人员的职级身份相称、业务相符,不得降格受邀或参加与本职岗位无关的出访。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保证出访人员邀请函的真实性。
(四)所有申报的出访计划必须有经费计划,无经费计划的不予审批。
(五)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及时报送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没有申报计划的团组,原则上将不予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审批手续。
二、出访计划报送要求
(一)一般团组出访:
(二)教学科研类团组出访:
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送交国际合作交处(综合楼5-711-1),电子版发送至81362067@qq.com。
(联系人:周景春 电话:8685268)
附件: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表.docx
国际交流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