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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教职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批件》所需材料

日期:2019-11-18   |  来源:合作交流处(校友办公室)   |  浏览:538 次


    1、《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原件

2、 邀请函及翻译件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原件

4、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

1《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填写须知

1)团组名称:需简要体现出访目的,不超过15

    2)组团单位:自组团填写省内组团单位名称;双跨团填写任务通知书抬头单位

3)出访国家:按出访及过境国家先后顺序填写,出访时间包括出境和入境时间

4)出访人员情况:填写信息应与身份证相符,工作单位必须填写现任真实身份,如有与真实身份不相符的对外身份,请在申请表第三页相关处填写

    5)邀请单位:自组团填写外方发出邀请信的单位名称;双跨团填写任务通知书抬头单位

6)签字盖章:须由已在《外事负责人备案表》备案的领导签署,如本人出访,由另外的备案领导签署,签字不得使用印章。A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经费和小单位财务印章;B组团、派遣单位意见: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公章;C外事主管部门意见: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外事主管部门印章;D上级审核意见: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省一级(市州为市州一级)主管部门公章

2《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报学校组织部备案,地厅级干部抄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备案(地址:省委中楼1310室,电话:8288717

3邀请函:需由出访国家或地区发出。邀请单位要求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不得接受海外华人华侨个人邀请,非侨务主管部门不得以侨务工作名义或应侨团邀请出访,不能利用中资企业邀请的名义出访。邀请函需体现邀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箱、传真和电话,内容应包括出访时间、停留时间、出访目的、费用承担和人员名单,邀请人需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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